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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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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成立和运营(包括集中式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分散式加密货币交易所)提供全面和定制的法律服务。我们定期为本地和国际加密货币交易所提供广泛的谘询服务,例如公司结构,运营问题,业务和法律风险,日常管理和一般税务建议等。

 

本所就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加密货币相关谘询事宜拥有丰富经验,包括其交易,大手交易和加密货币采矿。

 

在交易方面,我们协助客户进行交易结构的构建,加密货币的买卖,商业合同的实施以及相关商业风险的建议。我们提供托管服务,并为客户提供大手交易的建议和引导,以尽量减少相关风险。我们还为加密货币采矿业务的结构和相关税务方面提供专业的谘询服务。

文章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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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者

访问

2019年3月14日   [余沛恒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余沛恒律师接受香港报刊采访

2019年2月15日   [余沛恒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余沛恒律师的采访

出版

2019年2月28日 [林余律师事务所] 新冠肺炎影响下最常见的四大法律问题

2019年9月 [林余律师事务所与余沛恒律师事务所] 关於_《深圳先行示范区意见》的部分经济及法律问题思考

2019年8月 [林余律师事务所与余沛恒律师事务所]

2019年4月 [余沛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证监会对有关证券型代币发行的声明

2018年11月15日 [余沛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证监会对监管加密货币交易所的概念框架之声明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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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   [中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 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

2019年8月18日   [中中共中央_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

2019年8月10日   [中] 穆长春:人民银行数字货币呼之欲出

2019年6月28日   [中] 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Libra须纳入央行监管框架

2019年6月27日   [台湾] 金管会对「证券型代币发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STO)相关规范」之说明

2019年3月30日   [中]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第一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的公告

2019年3月21日   [中]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ICO”“STO”“稳定币”及其他变种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 风险提示

2019年2月21日   [中] 凝心聚力 攻坚克难 推动货币金银工作迈上新征程

2019年1月31日   [韩国] 韩国政府重申全面禁止ICO的措施

2019年1月25日   [台湾] 虚拟货币ICO 6月拟纳管

2019年1月10日   [中国家网信办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月15日起施行

2018年12月04日 [中关于防范以STO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

2018年11月18日 [香港] 关于:证监会就持牌公司管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监管标准发表之声明

2018年8月24日   [中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 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2018年6月20日 [美国] 代币定性为证券后 项目方的应对策略

2018年4月18日 [澳门] 虚拟货币不属法定货币 金管局提醒居民防欺诈

2018年3月19日   [中中国投资协会外资委员会成立「国际区块链投资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16日   [墨西哥] 墨西哥政府确认ICO违法 但立法者对数字货币总体态度较为温和

2017年10月11日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颁布ICO监管办法:信息披露与注册许可是前提,依据项目内容适配相关法律

2017年10月7日   [亞洲] 新加坡即将监管ICO;国内将重启比特币交易所

2017年10月4日   [中] 新华社: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无得容忍!

2017年9月14日   [中] 七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金融科技及科技金融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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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金融科技(Fintech)和科技金融 (Techfin) 的新颖性,其业务可能面临法律和监管的不确定性。本所致力於利用我们在相关香港金融条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法律和监管环境来引导客户 。我们提供在香港申请各种牌照的谘询服务,包括但不限於金钱服务经营者牌照(“MSO”)丶放债人牌照(“MLO”)及储值支付工具持牌人牌照(“SVF”)丶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监会”) 第1类 (证券交易)丶第2类 (期货合约交易)丶第4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丶第5类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見)丶第6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丶第9类 (提供资产管理)丶第10类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牌照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 虚拟银行牌照。我们还就有关证券丶期货丶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数据隐私立法及规定的适用性提供建议。

智能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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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合约是软件形式的法律合约。智能合约提高了缔约的效率,简化了物流链,提供优良的合约安全水平。作为本所创新业务的一部分,我们十分荣幸能够为客户提供智能合约相关服务。我们与知名开发商合作,提供符合香港法律的可执行定制智能合约。我们亦协助客户在符合香港的法律情况下在其业务中实施云端技术系统。

首次代币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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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代币发售(ICO)是为以项目为基础的企业筹集资本的创新性方式。得益於其监管制度丶商业友好的税收制度丶强大的企业服务业以及靠近中国的加密货币市场的地缘优势,香港正在成为一个强大的ICO中心。林余律师事务所是在法律谘询 (例如是次代币销售会否被视为集体投资计划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丶市场推广丶策略和技术谘询等各种问题上为香港 首个ICO提供谘询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我们与客户的ICO团队密切合作,确保以勤勉的态度完成ICO各个方面的工作。我们相信,我们对创新的热诚推使我们为客户及其ICO 项目提供相当可观的附加价值。

创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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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创新企业(如:p2p金融丶加密货币丶区块链(blockchain)等)有关问题是本行所擅长的另一重点业务。对於正在进行或计画商业活动的公司,本行可就如机密资讯的保护丶知识财产权保护和执行丶技术转让丶有关市场准入和门槛丶注册和发牌要求等终点问题,为其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

此外,本所提供有关人工智能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相关事宜的法律建议。我们为客户提供有关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和转让建议,并协助客户在遵照香港的相关法律下将人工智能合法及安全地实施到业务中。

企业和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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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工业性和服务性企业就不同的事宜,如信托成立丶信托结构丶产品制造丶产品销售丶产品买卖丶特许经营丶产品推销丶牌照申请和合规丶雇员合同和福利及反垄断等,提供广泛综合和度身订制的法律意见。

此外,我们还协助客户设立基金(包括法定基金和加密基金),并就相关结构和税务问题提供建议。

保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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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就与保险相关的业务和事宜,如牌照申请、销售团队管理,提供广泛综合和度身订制的法律意见。

证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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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金融服务行业的客户在香港设立公司及获取牌照的问题,我们可为其提供全面的服务。同时也可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丶《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就投资产品的规管问题提供相关建议。此外,随着香港发展成为区内主要的基金管理中心, 目前,向基金和基金经理提供合规建议已成为本所另一重点业务。